壹、不是臺灣人?!

  1.      國籍vs.基因

  20108月中旬,我去署立台南醫院作例行檢查,路過中央走道時,瞥見路旁立了一個鉅大的廣告看板,是中央研究院為了建立台灣生物資料庫以便作全民疾病調查研究,正在徵求志願者。

  我心想,像我的家族基因如此複雜的台灣人恐不多見,應可以提供學術研究機構作樣本,以造福同胞,乃走入調查站詢問。調查員見我入內,很親切的向我解釋這個計畫對全民醫療保健的重要性,並給我一些書面資料,作進一步的瞭解。我先瀏覽一下資格部分,這是最重要的。在所列的資格條件中,我全部符合,只有一項,不能是外國人,讓我有一點疑惑。我問她,這個規定是不是指國籍而已,不包括血統?她回答,當然,兩者都包括在內。我再問,你們會驗基因嗎?她說,不會。(但,201110月中研院該研究團隊,又說會驗基因,唯當時的說明書並未註明。)我又問,不驗基因,你們怎麼知道這個人有没有外國人的血統?她很爽脆的說,哦,這個一看外表就知道了!我說,如果這個人有日本人或中國人的血統,你用看"的怎麼會知道呢?調查員這才笑了,說,我們指的是歐美人士啦!我又問,那非洲人、印度人、阿拉伯人,算不算外國人?這位調查員被我問得有點語塞,忍不住仔細的打量我,她大概認為我是來亂的吧?

  但,我誠懇的態度又不像是來亂的。她注視了我一會之後說,你是不是有外國人的血統?我不置可否說,理論上,是有,但是目前還没查到確切的證據。什麼意思?她有點迷惑。我據實以告:715的家族血緣報告,並說,現在還要繼續檢驗母系家族的血緣。她又問,你是在那家醫院檢驗的?我說是馬偕醫院,輸血醫學研究室,林媽利醫師作的檢驗。她說,如果是她作的,應該不會錯,那這樣,你的資格就不符了哦!

  什麼!我不是台灣人?!豈有此理!

  我有點不服氣,反駁:如果我的資格不符,很可能你們在台南地區所採到的樣本,有一大半也都資格不符了!因為台南地區在三百多年前,被荷蘭人統治過38年,派駐台南的荷蘭兵有一、二千人,每個人都是年輕力壯的單身漢,不知跟平埔女性生下多少混血兒,你不覺得,我們南部人都有點番仔面番仔面嗎?像你,……你的家族一定也混過血,你是南部人嗎?她說,我是南部人沒錯。我說,我的直覺也没錯吧!我們可能都有荷蘭人的血統。她說,這個我不太清楚,不過南部人可能混到荷蘭血統的事,我也知道,但没有人像你這樣會去作檢驗,既然,已經知道,你可能有外國人的血統,我總不能違背規定啊!

  唉,說的也是!知之為知之,不知為不知,是知也!胡適真的没白當中研院院長了。 

  1. 2.     醫學vs.史學

我有點啼笑皆非的走出調查站,邊走邊思索,主持這項研究的單位-中央研究院Academia Sinica (直譯是中國研究院),果真很不台灣,似乎對Formosa Under the Dutch 這一部分的台灣史故意予以忽視。他們不是有台灣史研究所嗎?怎不橫向連繫一下,竟會訂出這種條件來規範資格呢?它的研究調查結果具學術性嗎?他們難道不知道在人類的大移民史裡,台灣一直都是一個南來北往的中繼站?更不用說1617世紀大航海時代,歐洲海權國家,常把台灣當作補給站。尤其是在荷治下的台灣,荷蘭人不但鼓勵荷人與平埔通婚,那些無某無猴的荷蘭傭兵,人人正值身強體壯的盛年,不就地取材,創造一些人類,是很違反人性的事!也難怪我從小常在街頭巷尾或鄉間僻壤,看到很多體格長相端的是歐洲人的台灣人,包括我自己的家族,也都有這個嫌疑。

  依據Dr.沈建德的人口統計學計算,他認為若以2000荷蘭兵一星期性約會一次,一年總共有10萬個人次。以每10次約會有一次懷孕計算,一年可生下1萬個紅毛混血寶寶。荷治38年,應有38萬個紅毛番的後裔。再依台灣人口成長模型來估計,38x 34(倍)至今(2001),台灣人帶有荷蘭血統者,大約1,292萬人(血統源流與國家定位,2001)。

  哇喔!這個數目,等於現在你在街上碰到的每兩個人當中,就有一個是紅毛番"的後代,很不可思議,一定也有很多人,打死了也不相信(不驗基因者,當然不相信!)。不過,依我之見,咱們給它打個折扣好了,因為我在Neglected Formosa一書的P.8看到,那時的平埔女性有墮胎的風俗。為何要墮胎,並非她們知道自己懷了雜種",而是不成文的規定:女性36歲之前不准生孩子。凡36歲前懷孕者必被紅姨強迫墮胎,且墮胎的方式非常原始而痛苦。這是否在警告年輕漂亮、美麗妖嬌的平埔美眉,最好不要被紅毛番誘拐,生下一大堆非我族類的紅毛番,不得而知。因而是否真的每一個混血種都被生產下來,不無疑問。之後,因為基督教的教化以及法令禁止墮胎,才遏止此風,然人民總是上有政策,下有對策,像今人一樣。基於此,咱們就給它打個對折好了。別忘了,當時醫藥不發達,嬰兒死亡率應很高。再加上,不幸遇到有地中海型貧血帶因者的Levant,嬰兒死亡率就更高了,因平埔族本身就有高比率的地中海型貧血帶因者,如此屈指一算,至少也有646萬的台灣人身上流著歐洲人的血液。

  這個646萬,幾乎就是台南高屏人口的總數了!媽媽咪呀!這不就等同於每個南部人的身上都跳動著歐洲人的分子基因了嗎?Dr.沈建德又提出一個大膽的推論──凡有荷蘭血統者,必有原住民血統。既然荷蘭人都與南部平埔族(也是台灣原住民)一起做人",則有荷蘭人血統者,必有原住民血統是一種必然之理。但,反推則不必然。是否如此,等我驗完母系家族的血緣,即見分曉!

  1. 3.     基因VS.疾病

林媽利醫師曾發表她的研究報告,認為SARS好發在那些擁有越族基因者身上,但台灣原住民則無此病例。此說在當時引起學術界很大的注目。類似這種基因與疾病的關聯,全世界已有很多研究團隊,陸陸續續提出相關的論文報告。2006年一個涵概中國、德國、意大利、西班牙的跨國研究團隊更在人類分子基因學雜誌"(Human Molecular Genetics)為文指出,人類的疾病確實與基因突變有關,尤其是女性的mtDNA。而且,普通的疾病肇因於人類普遍共通的基因突變;但特殊的疾病則來自於特殊的基因突變。過去已有很多研究發現隸屬某些單倍群基因的人,往往有一些共通的特殊疾病,進一步研究又發現,原來隸屬同一單倍群的人,其基因突變的序列均一樣。此篇論文-最新版東亞女性mtDNA種系發展:證明病理突變必備(Updating the East Asian mtDNA Phylogeny:a prerequisite for the identification of pathogenic mutations, 2006) 曾提出最新序列和命名的東亞女性mtDNA,以供全世界的研究室作參考比對,並期望研究者在下定論之前,應先證明某些病理突變與其鄰近的染色體DNA突變無關。但,此篇論文所提供的最新版",在2009年又被印度的國家研究團隊更新了。目前全世界的基因研究團隊,隨時都在發現新的女性mtDNA種系。以我母系血緣的Z3為例,在前文中,最多只發現ZZ1Z1aZ2Z3Z4200910月,以印度國家人類學調查團隊為主的研究中心,發現在印度已發展出:Z3aZ3bZ3cZ6。(最新版印度mtDNAM大單倍群的種系發展:現代人類在南亞走廊的散播/Updating Phylogeny of mitochondrial DNA Macrohaplogroup M in India: Dispersal of Modern Human in South Asian Corridor, 2009)

  Z單倍群在所有mtDNA的種系發展中,到目前為止,仍是很孤單的一支,說她是所有單倍群中的少數民族實不為過,跟其他單倍群動輒像長篇小說一樣,拖曳著一大串故事情節,拐彎又抺角;Z單倍群就像迷你小說,或巴掌小說,正好是一頁手機的版面。雖然Z單倍群是少數族群,不過她分佈的面積很廣泛,東從堪察加半島西到斯堪地那維亞半島,北到西伯利亞,南到印度,唯獨不見於美洲大陸。據印度國家人類學調查團隊的研究報告(見前文)喜馬拉雅山南麓,印度東北諸省及尼泊爾、不丹、錫金有很高比例的Z3單倍群。我在寫基因會寫家族史"時,尚未看到此一論文,但我已判斷我的母系血緣來自印度東北部。

   我的判讀原因是:其一,我母親家族(包括兄弟姊妹及相關血緣者)的長相很像印度人或中亞、中東民族。尤其是對照一幀釋迦牟尼的十大弟子之一,富樓那,為他素描的肖相(見附圖1,藏英國倫敦國家博物館)釋迦摩尼佛祖  ,很驚奇的發現我的家族(男性),很多人長相與他神似(今天我們在佛堂所見的釋迦牟尼的畫相,都是按照中國人的形相描繪想像出來的),當然我的兄弟肯定缺乏釋迦牟尼的神"氣。也是藏緬族的李筱峰教授年輕時的面相也有幾分酷似釋迦牟尼,讀者可以試加比對。

   其二,當南科在籌建階段,曾挖掘出大量的史前古物,骨骸。當中之一已被鑑定為藏緬語族的遺骨,而我父母、祖先居住的地方,都在那個區域,可見,藏緬語族在這附近有很高的人口比例,至於這些人是在那個年代跑到台灣來的,後詳。

   也許有人要開始笑我在半路認親情"了,我倒認為與其去攀附那些跟自己的基因毫不相干的人當祖先,不如讓基因自己去述說真正的歷史。

   我的Liddle’s Syndrome到底是由母親的父系血緣或外祖母家族的父系血緣遺傳而來,不得而知,但知是16P12染色體在複製SCNN1BSCNN1G時,可能被移除或被取代,致使腎小管的鈉通道功能不正常。無論如何,在未取得母親的弟弟們的檢體之前,我決定先從家族的戶籍資料來了解祖先們的姻親婚嫁關係,以便判斷,那一家最有嫌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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